一、指导思想
为了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研究生,依照《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精神,结合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评审细则。
二、基本条件
(1)必须满足《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免工作必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评价。
(3)学院从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根据综合排名择优遴选正常程序推免生:
A.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B.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应无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或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
C. 具有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D. 平均绩点(GPA)不低于2.8。
E. 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F. 本科毕业后不参加工作或赴境外留学。
(4) 学院从满足《华东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特别推免程序申请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严格考察后择优推荐特殊推免生:
A、 修读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所有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含重修后合格,不含补考及格)。因交流一学期及以上(含一学期)无法完成上述必修课程的同学,所缺课程不得超过2门(含2门),相应课程成绩按照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成绩计分(该成绩仅用于保研计分,课程仍需按培养方案修读)。
B、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推免工作日开始时无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或在推免工作日开始前已获得解除违纪处分的证明。
C、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取得发明专利、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
D、 专业能力突出,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E、 具有突出科研创新潜质的学生。
三、个人综合得分计算办法
1、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各专业分别计算)得分S1
第一步:计算成绩综合分
其中:M为成绩综合分;Gi为第i门功课成绩;Ni为第i门功课学分;n为该专业学生共同所修的所有课程。英语、计算机等高班以成绩*1.1计为Gi,我院开设的国际化课程以成绩*1.2计为Gi。
第二步:计算平均分
2、专业能力考核加分
2.1素质能力加分项一:学术论文发表项S2
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研究性学术论文。学术论文加分以质量为根本。
注:
(1) 学术论文指与专业相关(见第2条)、在公开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若未见刊,需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和论文全文)。
(2) 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必须与地理科学、GIS、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专业相关。
(3) 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
(4) 在期刊上发表的短讯、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予加分。
(5) 同一篇论文有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共计N位,其中指导教师M位),每位作者的加分=该论文加分/(N-M)。
(6) 论文是否被SCI、SSCI、EI、CSCD、CSSCI收录,均以学校提供的论文收录信息为准。
(7) 对于发表在“其它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由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0年研究生工作小组(简称“院工作小组”)对质量进行严格审定。
2.2素质能力加分项二:学术科技作品与大赛获奖S3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的学术作品竞赛。学术竞赛奖加分以竞赛级别与获奖等级为标准。
注:
(1) 同一作品仅以最高分计算;i为完成人名次。
(2) 全国竞赛奖(非专业)、上海市竞赛奖(非专业)奖项类型由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奖项类型清单进行认定。
3. 思政综合加分项:表彰优秀得分S4
表彰优秀加分以表彰级别与表彰等级为标准。
注:
(1)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算。
(2)如有多次同级同类奖项,重复次数得分依次减半。
4、综合减分项(S5)
1)2017年6月后有重修原有考试不合格课程的酌情减分:
每门重修的课程,综合得分核减0.5分/门。
2)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前处分已解除,学院将对其严格审核,并对其确立综合得分减分项(平均分)设置如下:
通报批评:5分/次
警告: 10分/次
严重警告:20分/次
留校查看:30分/次
3)最终核减项需要累加。
5、个人总得分S
计算公式:S = S1+ S2+ S3+ S4 –S5
四、实施方案
1、 补缓考成绩更新、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在2019年9月4日下午四点半截止。
2、 各专业推荐名额,由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名额,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3、 符合推荐资格的各专业同学按照得分S从高到低进行推荐,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
4、 学术论文和科技作品的非第一作者和非第一完成人,必要时须通过院工作小组的答辩才能得分。
5、 必要时由学院成立专家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进行答辩。
6、 将各专业推免名单,按综合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公示,张贴于学院办公室展板并同步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
7、 将学生申报加分材料予以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地点在学院办公室。
五、地理科学学院推免工作相关工作组
1、地理科学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工作,并负责审定推免细则,推免方案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刘敏 段玉山
组员:李响、谭琨、王非、韦桃源、杨毅、周立旻
2、地理科学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推免工作中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工作小组组成:
成员:陈圆圆、刘霞、聂佳琴、王纯、王非、周立旻
3、地理科学学院成立由党委委员和部分PI组成的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推免方案落实、最终人选确定等方面全面进行监督
监督小组组成:
成员:毕春娟、乐群、李山、王东启、吴健平、郑祥民
六、工作流程
七、追责声明
1. 对存在论文发表、论文录用、获奖等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个人档案。
2. 对于已本科毕业,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发现存在推免造假行为的,将通报其攻读研究生的单位,并建议其单位取消读研资格。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地理科学学院,如有未尽之处,视具体情况再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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