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从2004年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两个二级学科授权点;有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习方式
202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个专业)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为双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设置7个招生专业:政治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脱产学习,必须转个人档案。计划招生2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初试及调剂情况而定。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分为三个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和公共危机管理;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变;公共伦理与廉政建设。非脱产学习,计划招生2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2020年9月1日)。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
2.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
省内网报成功的考生按要求交纳报考费后,于11月初到对应的报考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省内报考点及现场确认工作的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并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ww.hbea.edu.cn/)。省外考生请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信息。
网上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学位硕士
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150分)。理论经济学两个招生专业的业务课一均为数学三、业务课二均为经济学基本理论。
2.公共管理硕士(MPA)
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二)初试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调剂
初试结束后,请考生关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网了解我校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选择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对于初试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具体要求将在我校复试调剂办法中说明,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公告。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导师组意见、考试情况等在各专业间调整,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一)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武汉市外学生可根据本人申请提供住宿,2-3人/间,费用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制度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助管、勤工助学等工作岗位。其中: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比例与额度为:
一等奖:奖励比例40%,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人
二等奖:奖励比例60%,奖励额度4000元/学年/人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我校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4.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给予一次性1000至2000元补助。
5.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若干助管工作岗位。
九、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42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
电话:(027)85306829、85306834
工作邮箱:235727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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