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来源: 学府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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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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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期为同学们带来的是上海交通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帮助2020考生提前了解目标院校的招生人数、招生政策等信息。

  一、招生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6300名(含“推荐免试”直硕生、专项计划等),各学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发展,确定分学科(类别)、分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其中,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全校招生总规模约为40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规模24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规模40名。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700名,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含EMBA)招生规模400名。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全校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

  二、报考条件

  第 Ⅰ 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第 Ⅱ 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Ⅰ 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Ⅰ 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Ⅰ 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 Ⅲ 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Ⅰ 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见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 Ⅳ 条报名参加 “强军计划”单独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强军计划”研究生主要招收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科研试验基地和新型作战力量部队技术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实际工作满4年以上(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报考专业须为军队建设急需且与目前从事工作紧密相关,以理工类为主,具体可参照政干发[2011]91号文件和学校招生专业要求由军政治工作部选定。“强军计划”硕士招生计划20名,录取的“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将按国家规定和学校标准收取学费。

  三、报名

  窗体顶端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强军计划及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我校报考点(3105)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工作。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应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招生院系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六、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www.jdcw.sjtu.edu.cn)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十、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2.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3.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天文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药学院等学术学位硕士学习年限调整为3年。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整:2020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将原工程领域对应调整为: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领域调整至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

  十一 、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48

  传真:021-53068810

 

  网站: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 Email:yzb@shs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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