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基础工程,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征兵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更多大学生参军入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更多成长成才通道,自2016年起,教育部专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教学函〔2019〕6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教学司〔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20年“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现制定此简章,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我校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拟招收“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3名。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参考我校2020年“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一、附件二)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选择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报考要求参照《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五、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我校将建立完善“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机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严格执行招生选拔标准,确保招生质量。
六、其他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他方面和“普通计划”相同,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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