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考研全国各省市报名网上报名退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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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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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交费,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账结算后进行退费处理,预计于12月底完成退费。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 退费到账通常需1至7天,特殊情况可能延至半个月左右,请考生随时关注支付账户的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 2、网上报名结束后,以下情况考生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1)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2)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 |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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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许退费的情况: (1)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订单号多次重复支付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退费。 (2)网上报名支付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而造成的报考费退费。 以上两种允许退费的情况,退费操作由研招网系统统一进行。 2.不允许退费的情况: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网上支付实施步骤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较多,因此以下情形不予退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或未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不退报考费。 (2)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考费。 3.退费原则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
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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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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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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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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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未按有关要求报名,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考生报名成功后再取消有效志愿重新报名,之前的网上缴费不予退还。 3.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4.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5.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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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缴纳报考费,在提交网报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修改相关信息,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能再补报或缴费。如考生未按相关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不符合报考点限制条件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3、报名期间如遇重复缴费、缴费不成功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联系方式:010-82199588,kefu@chsi.com.cn。 |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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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 2、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重复缴费考生请不要急于在缴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3、符合条件的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考生发现问题可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4、因考生自身原因(如不去现场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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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按照规定额度缴纳报考费(请勿重复缴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未进行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系统将退还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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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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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交费未完成现场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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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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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一旦现场确认完成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2、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现场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研招网”进行统一退费处理。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完成后7天内到帐,特殊情况会延至半个月左右到账,请考生实时关注账户的退费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10-82199588)。 |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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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退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交费。考生重新缴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缴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账户。因此,凡多缴费用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缴费账户,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或未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未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已经完成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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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现场确认;④错过现场确认。 2、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①已通过现场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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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将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或已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4.退费原则,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5.如果重复支付成功多次,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6.退费方式: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因缴费信息核对需要时间较长,退款到账工作将会在11月底前陆续完成。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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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现场确认,和已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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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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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确认或考试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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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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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自己取消报名的,或因网络系统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相关费用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原路退回。请考生不要急于在支付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其报考费将退还到考生交费时所使用的银行卡账户。最迟将于2019年12月底前退还完毕。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客服联系。 2.不予退费的情形:已成功报名交费但未进行确认(含现场确认和试点网上确认)、未参加考试的;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 |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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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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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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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2、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
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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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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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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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报名无效,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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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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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考生的有效报名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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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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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实施步骤较为复杂,涉及部门和工作环节较多,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确定无误后谨慎缴费。考生一旦提交缴费申请,无论缴费是否成功,报考信息均不可再修改。考生若要修改报考信息则需重新报名并再次缴费,原交报名考试费系统将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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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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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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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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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无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2)考生已进行现场确认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若因网络原因等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除生效的一笔款项之外其他重复支付款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请各报考点提醒考生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不要注销网上支付所用银行卡,否则后果自负。 (4)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款项将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因缴费信息核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退款到账工作将会在12月中旬前陆续完成。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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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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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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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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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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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2、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
青海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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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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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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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结束后,除(1)选错报考点的;(2)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的;(3)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情形以外,已支付的报名费将在考试结束后三个月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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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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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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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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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退费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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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内容均是根据各省网报公告整理,仅供参考,准确内容信息以各省市报考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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