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7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5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12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目录分专业方向列出拟招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剩余拟招收推免生计划将转为普通招生计划。
一、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要求,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者。
报考我校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0)“02蒙古族及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蒙汉兼通,该方向复试阶段考察考生的蒙古语言读写能力。蒙汉兼通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学业能力基本要求:①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30200、130400)应在报考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第一作者论文,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351XX)应在省(自治区)级及以上专业展演、比赛中获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期刊名称或获奖信息填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栏);②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大学外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语种和成绩填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1”栏)。学院在不低于学业能力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目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学习(培养)方式
我校2020年招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制(修业年限)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四、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4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0级秋季学期入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二)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与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研究生“三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享受“三助”补助。
五、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培养及住宿地点
北校区: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南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如有调整以我校网站(http://www.imac.edu.cn/)公布为准。
七、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须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2”栏注明服务期满年月和加分政策名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除2020届应届本科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imac.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八、咨询申诉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2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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