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科学作风严谨,重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掌握公共英语,并通过国家六级〔四级〕考试。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论文。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教学、医疗和科研实践的学习。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主要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法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1051**,105200,1057**”):主要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按照国家要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合格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2.公共卫生硕士(专业代码为“105300):为公共卫生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机构、检验检疫等机构培养具有扎实的预防医学知识,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卫生专门人才。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3.护理硕士(专业代码为“105400):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护理学专业知识,具有合格的临床专科护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的护理问题,掌握临床护理教学技能,对下级护士进行业务指导,达到专科领域的临床工作水平。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4.药学硕士(专业代码为“105500):培养在药物技术转化、临床使用、监管与生产流通等应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5.中药学硕士(专业代码为“105600):培养具有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能胜任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新药研发、药品注册、流通管理、合理使用、临床及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授予“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6.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为086000):为我国医药企业、医药事业单位、政府医药管理部门培养从事药品制造、新工艺、新设备、新品种的开发、放大和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授予“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仅招收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和护理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分别为“105300”,“105400”)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及申请学位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达到毕业要求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颁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上注明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回原单位就业(无派遣证)。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仅限于报考基础医学、民族医学“学术学位”、护理学专业):
1)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在通过初试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5.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如发现考生伪造或隐瞒真相,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或新生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新疆医科大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即可)。
2.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全日制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专科与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报考专业必须一致。
4.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及高年资临床医师原则上不得报考,可报考医学学术学位专业。
5.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必须一致。其中: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五年制本科专业毕业仅可分别报考本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眼视光医学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精神医学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1.网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①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20年7月中旬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4.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5.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新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新疆医科大学xx学院xx级xx班”。新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新疆医科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以便于联系。
8.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
9.新疆医科大学正式职工(包括六所附属医院)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新疆医科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或“新疆医科大学xx附属医院人事科”。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新疆医科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自行关注有关省网报公告的特殊要求,按时网上缴费。
五、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特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现场确认,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现场确认持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
(四)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名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如已入学取消学籍。
六、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复试在3月底进行。
(五)初试科目中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统一命题,自命题科目内容详见第七条。
七、自命题考试科目
(一)卫生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药学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三)化学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四)口腔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五)卫生管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卫生事业管理学、管理学基础、组织行为学、医院管理学。
(六)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七)护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专业基础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九)维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维医方剂学、维医成药学、维医内科学、维医皮肤病学、维医妇科学。
(十)哈医药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含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诊断学、哈萨克医学内科学、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十一)生理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二)生物化学与医学分子生物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理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三)遗传学专业的基础综合考试科目为:生物化学,专业基础科目为:医学细胞生物学。
(十四)西医综合(自命题)试题涵盖课程: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十五)基础医学综合试题涵盖课程: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解剖学、组织学。
(十六)中医综合(自命题)试题涵盖课程: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药学。
(十七)健康管理综合试题涵盖课程:健康管理学、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技能、职业健康服务与管理。
八、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
基础医学:病理学、生理学。
护理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
民族医学(维医药方向):维医基础理论、维医诊断学。
民族医学(哈医药方向):哈萨克医学基础理论、哈萨克医学药物学。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建立学校奖助贷体系,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同时学校对学术有突出创新学生应给予一定奖励。
十、毕业就业
近3年来,新疆医科大学每年毕业约1100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整体就业率超过90%,其中85%的毕业生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就业。
十一、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6年
十二、其他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具体以《关于制定我区研究生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4号)为标准执行。
新疆医科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学科 |
硕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博士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备注 |
法学 |
5800 |
|
思想政治教育 |
理学 |
5800 |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 |
医学 |
7000 |
9000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中药学、药学 |
管理学 |
5800 |
|
公共管理 |
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二)
学科 |
层次 |
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
专业分类 |
医学类 |
硕士 |
8000 |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民族医学 |
工程 |
硕士 |
6000 |
生物与医药 |
学科 |
层次 |
非全日制统招生学费(元/生学年) |
专业分类 |
医学类 |
硕士 |
10000 |
公共卫生、护理 |
我校硕士研究生宿舍分别坐落于新校区、新医路校区及培养单位。
(三)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如考试通知、初试成绩、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调剂信息、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等。请各位考生在相应的时间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查询,我们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新疆医科大学(http://www.xjmu.edu.cn/)或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首页(http://yjsxy.xjmu.edu.cn/)。
(五)如在2020年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对本目录有不明之处,敬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5220,传真电话:0991-4314513
欢迎愿献身医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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