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文、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是辽宁省内唯一一所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地方高校,是“辽宁省能源电力产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省市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7个。近年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7项、省市级科技项目500多项。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方向
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我校原招生专业领域电气工程(085207)、动力工程(085206),自2020年起将统一调整为按专业类别招生,调整后的招生专业类别为能源动力(0858)。2020年拟招生计划90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下设两个招生方向:(1)电气工程,院系所名称为“电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1;(2)动力工程,院系所名称为“能源与动力学院”,院系所代码002。
(一)电气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下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力系统分析、运行与控制
2.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3.主动配电网技术
4.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5.智能电器分析与优化设计
6.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
7.高电压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方向主要面向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和电力行业需求,以提高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二)动力工程方向简介
我校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下设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3个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有:
1.电站系统优化与节能
2.电站系统仿真、控制与信息技术
3.高效清洁燃烧,新能源开发与利用
4.动力机械设计
动力工程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具体研究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学院简介
电力学院现有教职工79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22人,辽宁省高校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4人、万层次5人,辽宁省学术带头人1人,企业兼职导师32人,其中兼职副院长1人。电力学院已与10余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其中与国网辽宁电科院、华电电科院东北分院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国网辽宁电科院基地于2018年被评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能源与动力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4人,硕士生导师31人,多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高层次专家、辽宁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院拥有辽宁省清洁燃烧发电及供热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生物质能机械与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市流化床燃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生物质能利用重点实验室4个省市级科研平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工程实践教育基地、辽宁省能源与动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能源与动力实验教学中心三个高水平实践教学平台。
二、学习形式与学制
(一)学习形式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二)学制
学制为2.5年,培养年限最 长不超过4年。
三、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报考点的具体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缴纳报考费、照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时)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每生每年7000元)、单项奖学金等;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每生每月3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
七、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可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加大复试考核在录取总成绩中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时,须阐述学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活动经历及获奖、科研活动经历、论文、专利及其他能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站(http://yjsb.sie.edu.cn/)。
5.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7.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8.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
9.报考代码:1163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联系部门: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部
电 话:024-3197586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b.sie.edu.cn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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