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基本线
表1 统考生学校复试基本
表2 联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注: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复试基本线在全国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确定。
表3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类考生学校复试基本线
有关复试基本线的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类别考生的复试基本线在全国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后确定。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享受一定加分政策。
(4)符合以上照顾和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校研招办提供相关材料。
2.复试资格线的确定
学校复试基本线是我校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各学科应在学校复试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按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各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注:以上时间各院(系)将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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